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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崇义县档案局政务承诺制度
为坚持党的宗旨、密切政企、政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档案部门的执法、廉政和公仆形象,根据本机关担负的职能,就管理和服务作如下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一、承诺内容
(一)档案利用承诺
1、档案利用接待人员做到热情主动,不厌其烦,努力满足来馆利用者的需求,做到文明用语,不推诿,不扯皮。
2、利用者来馆查阅档案一般在一天之内给予提供。
3、利用者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帮助查阅档案的,一般在7天之内给予查找答复。
4、利用者通过来信形式要求帮助查阅档案的,一般在15天之内给予查找和回信,并出具档案证明。
(二)档案业务指导承诺
1、档案业务指导人员要熟悉业务指导的规章、规范和工作技能,熟练掌握各行业工作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2、需要者来馆、来电咨询档案业务的,一般要求给予当场答复。如遇到档案业务疑难问题时,经请示后在七天之内给予答复。
3、需求者要求现场档案业务指导的,应主动搞好上门服务,一般在15天之内上门现场指导一、二次,并基本满足需求者的要求为止。
(三)行政执法承诺
1、依法行政、公正、公开执法,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2、秉公执法,不收礼,不接受宴请,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3、执法公务时,亮证检查,文明执法,不刁难,不粗暴蛮横。
4、查处违反案件时,要及时在15天之内向上一级部门备案。
上述承诺内容凡涉及到时限的均为工作日。
二、违诺处理办法
上述政务承诺一律列为岗位责任制内容。对违诺人,第一次批评教育,责成履行承诺。第二次作出公开检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三次停职检查或调离岗位。对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承诺监督
为了保证政务承诺制度的落实,我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各单位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381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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