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自2004年10月10日向社会开放以来,为群众解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交通肇事赔偿等提供了大量的政策依据,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为使这一利民的举措能够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该中心在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的规范整理、科学保管和积极提供利用的同时,着力抓好了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工作,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现行文件报送、监督机制,使中心的已公开现行文件得到不断的更新、补充,实现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的常态化。 一是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赣办字[2004]38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集中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利用党政机关已公开现行文件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单位在制发或收到上级机关制发的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时,要在文件颁发或收到之日起的10天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送交文件正本或复制件两份,并在市公文交换站设立专屉,每天定时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收集,确保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的经常性。 二是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列入全市档案工作年检的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每年上半年在各单位完成年度归档后,须将《归档文件目录》送交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审阅,看平时报送的现行文件是否有遗漏,若未送全,则需马上补齐,否则将作为年检不合格单位向全市通报。从而,确保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的完整性。 三是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列入市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萍府办字[2005]2号文)中将“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列为全市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百分考核中占5分。每年年终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对全市政务公开大检查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依据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提供的情况,对“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一项进行评分。从而,加大了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的监督力度。
萍乡市档案局 施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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