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文件
崇办发[2004]9号
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办发(2004)15号)精神,推动新时期全县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档案记载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和规律,是我们认识自然 、改造自然和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真实记录;是联系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信息纽带,有着鉴古通今的作用。
档案工作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档案是全党、全国人民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有促进作用,而且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档案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县正在大力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崇义”发展战略,我们应更加重视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开发利用好档案信息资源,使我们在“对接”中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发挥档案资源优势,不断创新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服务机制,提高档案科技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二、不断完善档案法制建设,努力推进依法治档工作新进程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纳入普法教育范围,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对国家明文已经废止的有关文件应坚决停止执行,对部门作出的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及时纠正;对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新事物,应尽快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档案行政执法。
要加强对重要档案的监管。县里举办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应由具体组织单位安排档案部门人员参加,并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档案资料,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文件材料归档并向县档案馆移交。
县档案局要抓好重点工程档案以及林业、矿业、土地、房产、城市建设、旅游档案的监管工作,尤其是重点工程档案,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县档案局申报。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要求,切实把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纳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要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县档案局要会同人大、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档案执法联合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构成违法但又违反档案工作要求的,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档案法规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努力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要做好现行文件查阅服务工作,县档案局要紧密配合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设置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各单位有关全县、本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执行的政策、规定,以及各单位所编印的各种书籍、刊物、资料等均应报送一份给查阅中心,以方便广大群众、投资经商者和旅游者提供文件查阅服务。
要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为中心,为农民提供档案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两级档案管理水平,今年内必须做好土地延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二年内乡(镇)档案管理要达省二级以上;五年内村级档案管理达到省三级。
四、加强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档案事业发展条件
各单位要重点解决好档案库房建设和管理装备的问题,要有专门档案室,配备档案装具。要按照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的要求,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要继续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各单位应对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认真做好自查、改进、完善工作。每年6月30以前,要整理好上年档案。凡成立5年以上的单位都应该具备省三级、企业达到省级的基本要求。现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仍未达到等级标准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达标,已经达到等级的单位要巩固和提高达标等级成果,不断加强档案管理软硬件建设,达标验收后满三年的单位要力争晋升更高等级。
县档案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达标升级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出现“滑坡”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过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取消其原有的等级或降低等级。
档案的装具用品,国家颁布了统一的格式标准,由档案局监制,定点生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档案装具用品,擅自购买劣质档案装具用品的单位,其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不能认定。
五、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促进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到期档案应及时移交县档案馆。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将自形成之日起满5年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全部向县档案馆移交,不得擅自推迟或拒绝移交。
二是抓好国有破产、转制企业和撤销单位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要按照《赣州市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实施意见》的规定,搞好破产、转制等产权变动的国有企业档案资料的寄存代管工作,妥善处置国企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任何一个县属国有企业破产时,必须将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并通知县档案局并向县档案馆移交(除人事档案)。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报经县档案局同意后,方可销毁。
三是凡向县档案馆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整理,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移交。档案交接所涉及的档案的整理、鉴定、移交、寄存代管所需的装具用品等费用,由原单位或移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破产企业在破产费用中一次性支付。
四是各部门、各单位所编印的画册、书籍和内部资料,应免费向县档案馆移交一份存档。
五是加大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力度。县档案局要根据各时期的实际情况,对反映我县重大活动或信息量大、利用价值高的档案资料可以提前接收进馆。要把一切能够反映我县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和社会发展面貌等方面的档案收集征集进馆。同时要注意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或专门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如名人、名品、名胜等档案。县档案馆不仅要收集纸质档案,还要加强收集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 。
六、加强技能培训,使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于2002年4月22日发布,2002年7日1日实施,这是新形势下实现归档文件整理规范化,档案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准,是对归档文件整理方法由卷到件为单位归档的一项重大改革。《规范》兼顾了计算机和手工两种管理方式,兼顾了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的管理需要,为实现档案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对机关档案工作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要求,我县2005年要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县档案局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举办归档文件新标准有关知识技能培训班,尽快将全县各单位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轮训。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要积极选派专(兼)职档案员参加培训,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七、统筹规划,努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我县实施“对接长珠闽,建 设新崇义”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与电子政务建 设统筹考虑。要按照 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妥善做好电子文件的保真、保密和保存工作。
县档案局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行微机管理档案以后,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努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一是要将档案数据库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之中。二是要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一体化,确保电子公文和电子档案得到安全保管。三是县档案馆要加强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四是要注意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信息和网络安全。
八、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档案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要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把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今年起,档案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内容 之一。要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考核、有评比。每年年初召开全县档案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布置当年工作 ,表彰先进,通报后进。
根据省委办公厅(赣办发[2004]10号)和市委办公厅(赣市办发[2004]15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要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县有关部门要把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财政部门要把档案馆档案保护经费和档案抢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接收征集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也要给予财力支持,以保证档案事业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同步,推进全县档案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要加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解决档案专业人员紧缺问题,关心、爱护档案干部队伍。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档案工作人员,解决好档案工作人员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菌种岗位的保健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档案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7月20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管理 实施意见
抄报:赣州市档案局
抄送: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2004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135份 |